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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千元换来的无期徒刑


5000元与无期徒刑似乎相去甚远,谁会为5000元冒着被判无期徒刑的风险?然而,笔者经手的两起案件,当事人都因5000元而被判处无期徒刑,这两起案件都与毒品有关。

一、司机为赚5000元运费判无期

家住湖南省桃源县的张某,1988年出生,2014822日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区分局刑拘。张某上有两老,父亲是残疾,老婆无业,小孩才几岁。为了一家人的生计,背井离乡到广东跑出租。为了多赚钱,拿出家里的积蓄10多万元,买了辆黑色轿车跑长途。20148月,张某经熟人介绍认识了范某,说是否愿意帮忙跑长途“送货”,费用可以优惠,张某想也没想就同意了。820日下午,张某按照范某的安排开车到广东省汕尾市领取了以水果箱外包的10公斤冰毒。当晚22时许,范某将这10公斤冰毒和两万颗麻古藏在一辆白色的宝马车上,让张某从深圳送到宜昌交易。张某到宜昌后,范某通知收货人,收货人在某酒店停车场找到张某。两人上车准备将毒品送到收货人的住处时被警方包围。张某驾车逃跑时,被警方拦截抓捕,民警当场从驾驶座靠背夹层内搜出塑料袋包装的圆形药片6包、白色晶体20袋,经鉴定为冰毒。。运送这批毒品,范某张某5000元,除去过路费和油费,张某预计可以赚3000多元。2015年,张某因犯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宜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。

二、小伙打工为赚5000元贩毒判无期

梁某,广西灵山县人,1990年出生,初中文化,2013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刑拘。与梁某一起被抓的还有梁甲业、梁乙业、梁丙业,他们和梁某都是同村的,都比梁某高一辈。

据梁某自己说,他初中毕业后,无事可做,在家无聊。眼见在东莞打工的梁甲业、梁乙业、梁丙业过年回家,吃香的喝辣的有钱花,很是羡慕,央求几个叔辈打工时带着他。刚开始,叔辈们带着他熟悉环境认识人,带他到宜昌踩线路来过一次。后来,让他带着400克毒品到宜昌来送过一次货,之后他们给了他5000元跑路费。

而根据其他几个人的口供,认定梁某和其他三人一起投资。20129月,宜昌的朱某向梁甲业梁乙业联系购买毒品要求送至宜昌交易,他们从别人那里买了毒品后再贩给朱某,当年9月至11月,四人分五次向朱某贩卖海洛英2850克,其中有两次安排梁某送到宜昌,另三次由梁丙业送到宜昌。最后一次,梁丙业与朱某在宜昌交易毒品时被抓。法院认定梁某和梁丙某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但二人受指使参与作案,起次要作用,应从轻或减轻处罚,对二人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全部财产。

【评】世人都说贩毒品赚大钱,殊不知,现在贩毒也是个竞争激烈的行业,行情是一落千丈!两人从广东运送一次毒品,纯利润不到5000元。但风险却是极大的,两人都很年轻,一旦被抓,对个人、对家庭都是毁灭性打击!

所以,对年青人而言,无论做什么,无论是否赚钱,首先要考虑是否合法,如果不合法,一切的辛苦都是徒劳的,为了挣点小钱,年纪青青就在牢房里呆一辈子,甚至误了卿卿性命!

笔者摘录亲自办理的这两起案件,是要奉劝那些入世未深的年轻人:不要抱着侥幸心理,不要以身试法!

(笔者:武汉律师杨国尧)

杨国尧律师,湖北宜昌人,现执业于湖北得伟君尚(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)律师事务所,从事刑事辩护20余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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